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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锻造巡察“尖兵”

稿件来源: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1-27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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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盐池县委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发现干部的重要平台,紧扣选、育、用三个环节,以严标准选拔、多途径锻炼、全方位考核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大熔炉”和“练兵场”作用,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严标准选拔配好巡察干部。采取“三方联审”机制(巡察办初审,组织部干部室、纪委案管室复审),即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结合拟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及巡察重点事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重点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务等部门单位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和退出领导岗位的“一把手”拟定初步人选名单;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意见,确保抽调干部全面过关。审核通过的干部经县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分批次抽调到县委巡察机构参与政治巡察。为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择优选拔2-3名敢于、善于发现问题的业务尖兵纳入巡察人才库。2022年以来,先后抽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务、审计等综合素质强的优秀领导干部265名到巡察岗位锻炼,通过巡察发现纳入巡察人才库干部96名。

  多途径锻炼育好巡察干部。结合巡察工作和巡察干部成长需要,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前“滴灌”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业务骨干从专项监督检查、基层党建、巡察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及保密意识等方面开展专题辅导87场次。巡中,各巡察组按照组内任务分工组织“定制”训练,苦练个别谈话、受理信访、问题发现技巧等基本功,通过手把手教知识、实打实学业务,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反映问题的能力。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巡察一线,先后成立“临时党支部”34个,将抽调干部编入临时党支部,巡察期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支部学、组内练、“老带新”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使每位巡察干部练就“火眼金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全方位考核用好巡察干部。制定出台《盐池县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及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工作制度》《县委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目前,将退出领导岗位的“一把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巡察干部库,储备形成75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105名巡察干部人才库,专业涵盖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工程等十余个领域。每轮巡察结束后,进行总结复盘,通过“一巡一交流”“一轮一总结”,查找巡察中的短板和不足。对抽调巡察干部采取“自我总结+巡察组评价+巡察办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的方式,重点围绕政治表现、责任意识、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设置评价内容,对抽调巡察干部进行客观评价。落实《中共盐池县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办法》,结合各巡察组组长意见和巡察成效,对抽调干部进行评估鉴定,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留库”,对不能适应巡察工作的调整“出库”,不断优化巡察“两库”结构,将评定结果向组织部门及派出单位反馈,并作为干部推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十五届县委以来,参加巡察工作鉴定优秀干部60名,从巡察一线提拔和交流重要岗位9名,晋级干部24名。(盐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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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发挥巡察“熔炉”作用 锻造巡察“尖兵”

2025-11-27

  近年来,盐池县委把巡察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发现干部的重要平台,紧扣选、育、用三个环节,以严标准选拔、多途径锻炼、全方位考核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岗位“大熔炉”和“练兵场”作用,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严标准选拔配好巡察干部。采取“三方联审”机制(巡察办初审,组织部干部室、纪委案管室复审),即每轮巡察前,县委巡察办结合拟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及巡察重点事项,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重点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财务等部门单位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和退出领导岗位的“一把手”拟定初步人选名单;充分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意见,确保抽调干部全面过关。审核通过的干部经县委组织部下发文件分批次抽调到县委巡察机构参与政治巡察。为优化巡察干部队伍结构,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择优选拔2-3名敢于、善于发现问题的业务尖兵纳入巡察人才库。2022年以来,先后抽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财务、审计等综合素质强的优秀领导干部265名到巡察岗位锻炼,通过巡察发现纳入巡察人才库干部96名。

  多途径锻炼育好巡察干部。结合巡察工作和巡察干部成长需要,县委巡察办开展巡前“滴灌”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业务骨干从专项监督检查、基层党建、巡察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及保密意识等方面开展专题辅导87场次。巡中,各巡察组按照组内任务分工组织“定制”训练,苦练个别谈话、受理信访、问题发现技巧等基本功,通过手把手教知识、实打实学业务,提升巡察干部精准发现、反映问题的能力。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巡察一线,先后成立“临时党支部”34个,将抽调干部编入临时党支部,巡察期间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建工作与巡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通过支部学、组内练、“老带新”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培养和锻炼干部的平台作用,使每位巡察干部练就“火眼金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全方位考核用好巡察干部。制定出台《盐池县新提拔干部参与巡察工作及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工作制度》《县委巡察干部抽调管理办法》,目前,将退出领导岗位的“一把手”、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纳入巡察干部库,储备形成75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105名巡察干部人才库,专业涵盖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工程等十余个领域。每轮巡察结束后,进行总结复盘,通过“一巡一交流”“一轮一总结”,查找巡察中的短板和不足。对抽调巡察干部采取“自我总结+巡察组评价+巡察办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的方式,重点围绕政治表现、责任意识、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设置评价内容,对抽调巡察干部进行客观评价。落实《中共盐池县委巡察组巡察“后评估”办法》,结合各巡察组组长意见和巡察成效,对抽调干部进行评估鉴定,对表现优秀的干部予以“留库”,对不能适应巡察工作的调整“出库”,不断优化巡察“两库”结构,将评定结果向组织部门及派出单位反馈,并作为干部推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十五届县委以来,参加巡察工作鉴定优秀干部60名,从巡察一线提拔和交流重要岗位9名,晋级干部24名。(盐池县纪委监委)